Led 燈柱 Thirteen 製造商、貿易商和供應商 為了計算如下所示的補貼總額,委員會首先計算補貼百分比,即補貼金額占公司總營業額的比例。 透過計算以此方式獲得的百分比值,他確定了涉案產品向被調查聯盟出口的補貼。 委員會隨後在調查期間計算了相關產品出口到歐盟的每噸補貼金額,然後將差異表示為相同出口每噸價值的百分比,包括成本、保險和運費(CIF值)。 與技術、創新和發展相關的補貼 - 包括與基本規定 (184) - (191) - 第 3(1)(a)(i) 條中所述的研發項目相關的補貼。 第3條第2款被認為是從有關產品生產者的角度來看的支持,它是透過中國政府以補貼的形式轉移的形式實現的。 如同敘述(183)中所提到的,這些金額中的大部分在抽樣出口生產商的帳簿中記錄為政府補貼。 記帳士 應委員會要求,中國政府提交了雲南省政府發布的有關鍺行業的政府計劃和通知。 然而,中國政府沒有配合委員會的要求,將問卷轉發給投入供應商,以便委員會獲得有關生產和供應相關原材料的公司的所有權結構的更詳細資訊。 因此,由於中國政府在光纜生產所用原材料方面進行了部分合作,委員會沒有收到有關原材料供應商的必要資訊。 對此,委員會回顧說,正如序言(102)中所解釋的,在「寬頻中國戰略」的政策工具章節中,中國政府提出了用於實現該戰略目標的工具,例如各種專項資金、利息等。 中國政府認為,委員會本應考慮貸款規模、還款條件和貸款實際評估等方面的差異,這些差異影響了貸款利率。 如同序言(243)至(253)所提到的,中國的貸款金融機構並未提交信用評估。 因此,為了確定經濟優勢的程度,委員會必須評估中天科技集團是否以市場利率獲得貸款。 因此,委員會得出的結論是,以優惠貸款形式提供的援助並非普遍適用於所有部門,但在基本法規第 4(2)(a) 公司設立 條的含義內被認為是獨特的。 考慮到該貸款金額是樣本出口生產商用於其自有項目的,該貸款是樣本出口生產商與銀行直接協商的,且出口生產商與母公司簽訂了貸款協議,該協議映射了樣本出口生產商的貸款金額。 根據母公司與銀行股東協議,委員會認為母公司僅充當中間人,與國家開發銀行簽訂協議,向出口生產商提供貸款。 因此,委員會認為相關貸款是銀行提供給相關出口生產商的融資。 由於地理條件的限制,雲南地區擁有豐富的鍺資源。 中天科技集團也聲稱,委員會使用的參考值明顯不合適。 首先,應考慮中國各省份在獲得土地使用權時的發展水平,而不是調查期間的發展水平,並與台灣的發展水平進行比較。 其次,台灣近三年GDP是中國大陸的三倍多,2020年比江蘇省高出50%以上。 台北會計師 第三,應使用抽樣生產者所在省份的修正指數,而非台灣的修正指數。 最後,該方要求歐盟委員會提供實質統計數據,並解釋基準的計算細節或用於計算的完整數據集。 委員會認為,該計劃屬於《基本條例》第 3(1)(a)(ii) 條的範圍。 研究還發現,光纜成本僅佔數位網路專案總部署成本的一小部分(遠低於 5G 的 5%)。 合作電信服務供應商採購相關產品僅占公司營業額的比例微乎其微,而且公司也從其他來源採購了很大一部分由光纖組成的電纜。 關於其他使用者聲稱更換供應商是一個困難,應該指出的是,正如敘述(737)中所解釋的,其他進口商已經找到了其他第三國來源。 用戶還可以選擇尋找替代供應來源,包括來自其他第三國的供應商。 由於未來幾年對光纖電纜的需求預計將增加,用戶和分銷商將在比以往更大的市場中競爭。 這使他們有機會維持和發展業務,即使其價格因反補貼稅而上漲。 委員會提醒,損害因素的權重因具體情況而異,取決於經濟部門和實際情況。 然而,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引用的案例與本案並沒有任何事實可比性。 以酒石酸案件為例,歐盟經濟部門的獲利能力在調查期間呈現出穩定的正面趨勢,甚至超過了調查期間的利潤目標,但本案並非如此。 首先,專家小組抱怨泰國調查當局沒有解釋正面趨勢(特別是獲利能力)如何支持肯定性損害的結論。 除了本案多項損害指標呈現負向趨勢外,委員會也充分解釋了其對損害因素的分析和結論。 受影響的產品由多個經濟部門購買,主要是大型電信服務供應商、負責擴展寬頻網路的公共機構(例如市政當局)、安裝商和營運商以及分銷商。 投訴人提出,該行業的投資和研究需要15%的利潤率。 調查指出,根據所考慮期間的數據,在正常情況下必須維持已計劃的投資水準以跟隨市場發展,平均利潤為13.4%。 這些投資涵蓋了工具更換和維護、產能擴張以及研發費用(產品和製程創新)的成本,以確保現有產能的效率並使產能適應產品範圍的變化。 在歐盟市場,向獨立方(自由市場)收取的銷售價格在2017年至2019年間上漲了16%,然後在調查期間下降,達到與2017年水準(1%)相似的水準。 然而,價格水準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所售產品的複雜程度,因為價格可能根據電纜的特性(包括股數、塗層的數量和類型等)而有很大差異。 在此期間,歐盟自由市場銷售量也成長了 15%。 歐盟的銷售與歐盟生產的發展密切相關,因為該行業的大部分工作都是按訂單生產的。 因此,委員會得出的結論是,該援助計劃在調查期間是有效的,並且在基本條例第 4(2)(a) 條和第 4(3) 條的含義內是獨一無二的。 根據《基本條例》第四條第(二)款第(一)項,該援助被視為個人援助,因為立法將此項豁免的適用範圍限制於符合條件且受到國家重點支持、國家鼓勵發展的國內企業。 該章,特別是第 25 條,規定了「優惠的稅收待遇」。 屬於本章的企業稅法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所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也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稅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五條明確了企業稅法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的「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方法所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的概念。 公司登記 在先前的調查(116)中,證監會發現免稅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方法」屬於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領域。 序言(469)指出,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產業已列入2016年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產業目錄。 樣本中公司發行的公司債的債券發行說明書和信用評等報告並未反映公司的實際情況就說明了這一點。 《國務院公司債管理令》,2011 年 1 月 18 日。 對此,中國政府指出,在“中國-GOES”(中國-晶粒取向扁軋電工鋼)案中,調查委員會發現“與涉案項目無關的政府政策的一般信息不足以作為證據”證明唯一性" ""。 現階段投訴中提交的證據確實包含投訴人合理可獲得的資訊。 此外,投訴也提供了充分的證據,證明補貼進口對歐盟產業造成了損害。 Connect Com 合格會計師 在對最終利益相關者披露的評論中聲稱,擬議的關稅水平大大超過了其利潤率。 這種情況將導致重大損失,因為它無法將責任轉嫁給客戶,而它已與客戶簽訂了確定固定價格的現有長期合約。 此外,Connect Com表示,其公共合約的利潤率普遍遠低於20%,反補貼措施和反傾銷稅的實施將使其無法履行現有合約。 根據基本規定第4條第(2)款(a)項,該援助被視為個人援助,因為立法將該計劃的適用範圍限制於符合國家確定的某些產業政策目標且其產品或工藝未獲得經批准的企業。 被有資格獲得援助的人排除在產品和程序範圍之外。 委員會還發現,某些受訪的公司在2020 年3 月至2020 年6 月期間收到了電費退款/調整,作為旨在減輕Covid-19 大流行對公司負面影響的國家政策的一部分(120) 台北 。 公司必須向省級主管機關提交申請,獲得批准才能參與直供電試點計劃,並符合一定的標準。 對於一些公司來說,由於直接合約採購的數量並非基於實際供需,因此不存在實際的基於市場的談判或招標過程。 事實上,電力生產商和電力消費者不能自由出售或直接取得其所有電力。 這受到地方政府機構分配給他們的數量配額的限制。 除其他事項外,此次調查的主題可能是是否有必要取消個別關稅項目,從而引入對整個國家有效的關稅。 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因稅率差異較大而產生的規避措施的風險,需要採取特殊措施來確保個別反補貼稅的適用。 需繳納個人反補貼稅的公司必須向會員國海關當局出示有效的商業發票。 如果進口時未附有此類發票,則適用為「所有其他公司」規定的反補貼稅。 委員會透過將歐盟向獨立客戶銷售類似產品的稅前淨利潤佔銷售額的百分比來確定抽樣的歐盟生產商的獲利能力。 來自中國的進口數量的確定方式與單項反傾銷調查相同,即根據中國出口生產商抽樣時提供的數據確定。 為了確定聯盟工業是否受到損害,並確定與聯盟工業狀況相關的使用和各種經濟指標,委員會審查了聯盟工業生產的同類產品的後續使用是否在計算中考慮在內。 此外,中國政府不同意委員會關於這些措施具有獨特性的觀點,因為中國沒有針對任何部門的具體土地使用政策。 他還指出,第 40 公司登記 條其決定並不要求國家當局確保受鼓勵部門取得土地。 根據《招標拍賣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第十條規定,地方依照城鎮土地計價制度決定土地價格,僅每三年更新一次政府的產業政策。 目前,並非所有大型工業用戶都能因參與「市場化電力交易」而簽訂直接供電合約或獲得電費補償/調整。 在國家層面,《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出,「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產品和服務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企業」。 然而,委員會的計算方法考慮了個人貸款的參數,例如貸款的起始日期和期限,以及可變利率。 在相關方最終披露後,中國政府認為,如果所指控的補貼是由地方和/或區域機構提供的,則不能將其視為特定區域的補貼。 區域援助不能被認為是獨特的,因為它是由區域本身(即區域或地方政府機構)授予的(49),並且委員會應該證明獲得援助的機會僅受地理位置的限制(50)。 基本條例第 3(1)(a)(i) 條提及了這些其他補助。 第 3 條第(2)款構成援助,因為中國政府以無償贈款的形式向抽樣公司集團提供資源,從而賦予它們經濟優勢。 抽樣出口生產商配合調查,提供了中國信保出口信用保險的詳細資訊。 由於效益是根據該資訊與適當的外部基準之間的差異計算的,因此補貼金額被認為反映了給予抽樣出口生產商的實際效益。 中國政府提供的有關中國信保的資訊不完整,因此委員會無法就 ECI 調查的基本要素得出結論,即中國信保是否是公共機構以及抽樣向公司收取的費用是否可以被視為市場- 符合。 如同序言 (582) 至 (584) 所解釋的,委員會不認為在聯盟內生產並大量進口的其他公司屬於基本法規第 9(1) 條含義內的聯盟經濟部門。 委員會審查了歐盟工業與相關產品出口商或進口商的關係。 調查顯示,其中一家抽樣的聯盟生產商從中國進口的光纜數量微乎其微,另一家生產商在一家非抽樣的出口生產商中擁有少數股權。 台北的會計師 在利害關係人最終披露後,中國政府聲稱,相關貸款並未提供基本條例第 3(2) 條和 SCM 協議第 1(1)(b) 條含義內的經濟優勢。 中國政府認為,委員會非法無視合作出口生產商的信用評級,並且不同意委員會建立基準的方法,該方法是基於無視出口生產商的信用評級。 沒有提交其他潛在基準,也沒有其他公開資訊可以為可轉換債券(例如美國 AA 級可轉換債券和美國 BB 級可轉換債券的利率指標)或可轉換性提供更準確的參考。 公司本身的數據也不允許對債券和可轉換債券的名義利率進行任何比較,因為樣本中的一家公司沒有流通債券,而樣本中另一家公司的債券具有不同的期限日期並具有與可轉換債券不同的融資目的。 委員會在陳述(420)中進一步發現,兩家抽樣公司的可轉換債券中只有一小部分被轉換為股票,而且在實踐中,出口生產商可以將這種金融工具與其他金融工具(即貸款和公司債)互換使用。 合格會計師 因此,由於調查期間這些可轉債僅具有債券的功能,從而為投資者提供了類似於貸款的利息形式的回報,並考慮採用中國人民銀行或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無風險利率作為參考依據。 由於基準是保守的,委員會確認了將基準應用於貸款的決定,如序言(420) 所述。 訴訟開始後,中國政府和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辯稱,申訴人錯誤地忽視了歐盟光纜產業獲得與中國非常相似的補貼的事實,並且歐盟委員會不應採用雙重標準。 如陳述(673)所述,對投標的分析表明,價格削減在投標層面也很普遍。 在對有關各方的最終披露的評論中,機電商會聲稱,聯盟工業的市場份額實際上更大,而中國進口的市場份額更小。 對此,機電商會進一步聲稱,市場數據應以光纖公里數而非電纜公里數來定義,這一做法將導致中國進口產品的市場份額下降。 CCCME 提出,數家歐盟生產商與中國光纜生產商有關聯,並要求歐盟委員會在損害分析中單獨分析這些進口產品。 公司登記 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產業詳見2016年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產業目錄。 根據說明(340),所有短期融資都必須由信用額度涵蓋。 因此,委員會將調查期間合作公司可獲得的授信額度金額與這些公司同期使用的短期融資金額進行了比較,以確定是否所有短期融資都包含在授信額度內。 如果短期融資金額超過信用額度上限,委員會將在現有信用額度上增加出口生產商實際使用的超過信用額度上限的金額。 機電商會回覆稱,消費、生產和產能數據顯示,聯盟工業在擴大業務的同時,能夠滿足聯盟消費成長帶來的大部分需求成長。 另一方面,77號電纜提請人們注意,對由光纖組成的電纜徵收關稅也會影響其他經濟部門,如果對電纜徵收關稅,那麼也應對光纖徵收關稅,因為歐盟也使用歐盟以外的生產商製造的纖維。 歐盟工業的自有市場(以佔歐盟市場總銷售額的百分比表示)在整個研究期間處於非常低的水平,並呈縮小趨勢,其規模從2017年的7%下降到調查期間的5.4%。 由於相關市場規模有限,這種下降的影響幾乎難以察覺。 這顯示一些歐盟生產商為了追隨市場的成長而進行了投資。 會計師事務所 這一願望因中國產品日益受歡迎而受阻,由於不公平的定價策略,中國產品獲得了不斷增加的市場份額,但犧牲了歐盟工業的利益。 歐盟委員會指出,在評估低價利潤和低價銷售利潤時,使用了相關國家向歐盟出口的型號作為比較參考。 從出口廠商的出口銷售量與歐盟產業的銷售量比較來看,自然可以看出,歐盟產業並沒有販售所有的出口車款。 在本案中,抽樣的中國出口生產商的匹配率約為70%,委員會認為這足以對出口車型與聯盟行業銷售的車型進行全面、公平的比較。 因此,很明顯,中國政府存在於整個光纜價值鏈中,這可能會對不反映市場力量的價格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