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 395 製造商、貿易商和供應商 此外,中國信保並未提供更多關於向光纜經濟部門提供的出口信用保險的具體數據、保費水平以及與出口信用保險業務盈利能力相關的詳細數據。 綜合上述規劃和方案可以看出,光纖光纜經濟產業是中國政府作為政策目標積極大力發展的重點戰略產業。 根據中國政府的說法,光纖電纜是在建設網路和基礎設施方面發揮關鍵作用的產品,這些網路和基礎設施服務於政府制定和控制的各級連接和所有數位政策領域。 根據本節提到的政策文件,委員會得出的結論是,中國政府為了執行相關政策,幹預光纖光纜產業市場力量的自由發揮,主要是透過各種手段支持該產業。 其他幾份文件支持這項發現,即中國政府已建立了廣泛的支援框架來支援互聯網技術基礎設施和寬頻網絡,包括光纖電纜行業。 《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優惠政策》(39號)文件中可以看出,公司成立兩年內,一般免徵企業稅,此後享有優惠待遇減少企業稅、免除出口稅,並繼續提供其他稅收優惠。 中國政府聲稱,第 forty 條該決定不具有約束力或法律約束力,而只是一份指導性文件。 此外,根據中國政府的規定,第40條《決定》第五條提到“加強寬頻通訊等資訊基礎設施建設”,顯然只涉及基礎設施建設,並不涉及光纖等電纜。 因此,中國政府認為該文件不能支持或鼓勵光纜產業。 CCME 在其關於啟動序言(5)中提到的程序的意見書中表示,歐盟(和全球)市場上光纖光纜銷量的下降與全球疫情有明顯的相關性,這種情況不應被用來採取不合理的市場保護措施。 台北的會計師 關於該提案,委員會指出,要求各方在調查期間提交的數據按季度細分提供,以便評估 Covid-19 大流行對調查期間的任何潛在影響。 調查發現,Covid-19大流行僅對經濟部門產生非常有限和暫時的影響(見說明(599)和(729)),並沒有阻止歐盟消費在一定程度的增長期間大幅增長。 此外,根據《關於實施出口信用保險科技興貿策略的通知》(109號),中國信保要加大對高新技術產品對重點經濟領域和產品的支持力度,包括「資訊與通訊產品」-加強對出口的整體支持。 經營活動應重點關注光纖光纜等列入國家高新技術出口目錄的高新技術產業,在風險承保程序、限額審批、理賠處理速度等方面提供全面支持。 因此,委員會認為機電商會在上述案件的結論不適用於本次調查。 根據您的要求,委員會分析了抽樣的歐盟生產商提供的有關招標的詳細資訊。 在報告中包含的招標程序中,歐盟製造商在所考慮的時期內提出報價,委員會分析了有具體證據表明中國參與的招標程序。 會計服務 分析的投標涵蓋調查期間抽樣的聯盟生產商銷售額的 45% 和聯盟總消費的 14%。 根據現有信息,委員會根據基本規定的規定,分別審查了個別補貼和補貼方案,計算了樣本企業的可反補貼補貼金額,然後將這些金額相加,確定每個企業的反補貼金額。 長飛公司進一步表示,樣本中的一家聯盟生產商間接擁有長飛公司的股份以及兩家與長飛公司相關的公司,因此將長飛公司納入樣本將使委員會能夠更全面地了解該行業的結構。 長飛公司還稱,該集團的五家出口生產商分別位於湖北、廣東、四川、江蘇省以及上海市,因此透過將長飛公司納入樣本,證監會將能夠獲得更多省份的補貼計畫資訊。 根據基本規定第 4(2)(a) 條,該援助被視為個人援助,因為立法將該計劃的適用範圍限制在國家確定的某些優先高科技領域的企業,具體定義如下:在(466 )-(468)中提出。 如同敘述(469)中所解釋的,涉及光纖電纜的經濟部門是一個高科技優先領域。 工商登記 在陳述(337)中,委員會解釋了為什麼它認為貸款和公司債券是體現類似債務關係的工具,並因此證明,鑑於本案的具體情況,它對這兩種工具應用相同的參考價值。 委員會同意,可轉換公司債是混合債務工具,在某些條件下還提供將投資金額轉換為股票的可能性,因此原則上不同於公司債。 委員會研究了中國政府和中天集團提出的量化可兌換要素和使用美國BB級公司債的可能性。 然而,這些各方提出的基準並沒有考慮到這種可兌換性,而是獨立於中國市場的公司債基準,因為它涉及以其他貨幣(即不是人民幣,而是美元)發行的債券,並且具有顯著不同的風險-適用自由利率。 鑑於某些行業的公司在特殊條件下獲得土地,委員會指出,地方當局在製定價格時也應考慮政府的產業政策,如前文所述(538)。 在本次產業政策中,光纖電纜產業被列入鼓勵類產業(122個)。 另外,國務院令第40號根據其決定,國家當局在取得土地時會考慮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產業政策。 因此,委員會得出結論認為,中國政府對合作國有銀行在光纜產業信貸政策和風險評估方面的活動實施了實質控制。 大多數補貼似乎僅限於某些特定經濟部門的公司,例如光纜部門。 這些補助金是由國家、省、市、縣或區政府部門頒發的,並不意味著這些補助金的法律依據不在國家層面,也不意味著這些補助金不涉及特定地區的具體項目。 中國政府沒有提供任何具體證據證明這些補貼並非獨一無二(例如,作為補貼機構的當地組織管轄下的所有公司都從補貼中受益)。 如同敘述(80)中所解釋的,光纖電纜是網路網路基礎設施的關鍵要素,在光纖網路和寬頻網路的部署中發揮關鍵作用。 寬頻基礎設施包括提供高速網路存取和其他先進電信服務所需的已安裝電信設備和技術的網路(35);光纖電纜是傳輸設備的主要組成部分。 因此,寬頻基礎設施和網路的建設需要使用能夠傳輸資料的產品,而不是像中國政府所建議的那樣主要限於提供服務。 因此,中國政府鼓勵寬頻基礎建設,也鼓勵了寬頻基礎設施建設所必需的、作為基礎設施組成部分的關鍵產品。 「具體」部分提到的各種文件的實施所產生的規範框架「限制」了受刺激經濟部門(例如資訊科技和光纖經濟部門)中某些公司獲得優惠待遇的「機會」屬於寬頻網路一部分的電纜。 透過這樣做,該集團承認需要補充營運資金,以便為業務的持續擴張提供足夠的流動性。 2015-2018年期間,中天集團的毛利率也呈現下降趨勢,低於同類光纖製造商的平均值(79家)。 調查還發現,出口生產商的母公司中天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發行了短期債券以償還貸款。 在先前的反補貼調查中,歐盟委員會已經確定,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發布的一項研究(66),該研究發現國際信用評級與中國信用評級之間存在差異,中國企業的國內信用評級並不可靠。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數據,當地信用評等機構90%以上的中國債券評等為AA至AAA之一。 例如,美國市場上只有不到 2% 的公司擁有這些最高評級。 因此,中國信用評級機構強烈傾向於評級等級的最高級別。 他們的評級範圍極其廣泛,並且傾向於將違約風險顯著不同的債券歸為一個廣泛的評級類別。 委員會考慮是否根據委員會計算資助金額指南的第 (47) F. 然而,這需要檢查幾個不同的複雜假設因素,而這些因素尚無精確資訊。 該投訴包含足夠的證據顯示補貼進口對聯盟產業造成了實質損害。 訴狀中包含的具體損害分析表明,從中國進口的產品的價格大大低於歐盟工業的價格(無論是絕對價值還是相對價值)增加了歐盟的市場份額。 由此可見,所謂的補貼進口對歐盟工業造成了重大損害,例如銷售額和市場份額的下降以及財務表現的惡化。 根據《基本條例》第15 條第(3)款,委員會根據為樣本中包含的合作出口生產商確定的反補貼補貼金額的加權平均數,確定了未包含在樣本中的合作出口生產商的補貼總金額。 公司登記 樣本中排除了計算中的微不足道的金額,以及針對屬於《基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範圍的項目確定的補貼金額。 然而,委員會並沒有忽略部分基於確定這些金額的現有事實的事實調查結果。 根據表 7.bis 中的分析,歐盟行業對歐盟市場(自由市場)上獨立客戶的類似價格同期總體下降了 12%,根據表 7.bis 中更詳細的分析,下降了 41%。 價格水準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銷售產品種類的複雜程度,而考察價格走勢最準確的方法是按產品類型比較國產和進口產品的價格(基於國內企業的數據)例子)。 會計師事務所 這項比較顯示,在調查期間,兩家抽樣出口生產商的加權平均削價幅度超過 30%。 委員會認為,信貸額度是金融機構向光纖電纜等受刺激產業提供優惠金融支援的一種形式。 該節解釋說,光纖電纜產業是受刺激的經濟產業之一,因此有權獲得一切可能的財政支持。 此外,即使獲得了這些信息,也只能對二級市場的轉讓情況有所了解,因為一級市場上只有一個參與者(意味著土地使用權的原始配置始終是由土地使用權分配者完成的)。 事實上,原50年期土地使用權分配的一級市場與二級市場租賃不同,後者的期限通常要短得多,或至少在重估價、終止等方面有不同的規定。 因此,委員會繼續依賴一級市場(即本案所審查的市場)上的現有資訊。 可賠償的支持金額由委員會根據調查期間向接受支持的各方提供的經濟利益程度計算。 工商登記 經濟效益計算為依照官方電價支付的電費總額與抽樣公司集團依照減少和/或扣除各種退款/調整後實際支付的電費總額之間的差額。 如同序言(343)中所解釋的,在正常市場條件下,信用額度需支付「管理」或「持有」費用,並且每年還收取更新費用,作為信用額度更新的補償。 考慮到合作出口生產商能夠利用免費信貸額度,收益來自於信貸額度金額以及公司應支付的管理費和續展費用。 這些公司的保費節省使他們在財務上處於更好的地位。 機電商會聲稱,從中國的進口與聯盟工業狀況的發展沒有關聯。 CCCME特別指出,2017年至2018年期間,歐盟工業的獲利能力有所提高,這段期間來自中國的進口量成長最為強勁。 CCCME進一步聲稱,2018-2019年期間,當中國進口增加、價格下降時,聯盟生產商提高了銷售價格,但並未失去市場份額。 這種不利的發展表明,儘管為了維持和提高效率和競爭力而繼續進行投資,但在考慮期間這些投資的回報顯著下降,因為歐盟工業無法提高其盈利率。 這突顯出,在所考慮的時期內,這個不斷擴張的高科技產業所實現的約8%的利潤水準是不夠的,因此顯示了對歐盟經濟部門的損害。 如陳述(613)所述,委員會也分析了中國出口商和歐盟生產商抽樣提供的與更廣泛、可直接比較的產品組相關的綜合數據,以消除有效時間序列背後的產品組成差異。 在此框架內,他確定了 35 個可比較(即可比較)的產品組,這些產品組的時間序列涵蓋了所考慮期間的所有年份。 同樣,對於不合作的聯盟生產商申報大量中國進口的情況,委員會決定,考慮到與中國出口生產商的關係以及大量進口,相關聯盟生產商應同樣被排除在聯盟經濟部門。 利害關係人最終揭露後,中國政府不同意使用非中國大陸基準,導致收益計算不符合《基本規定》第6條(d)款和《SCM》第14條(d)款協議。 中國政府進一步聲稱,透過競爭和談判確定價格可確保價格不會被扭曲,而是反映公平的市場價格。 《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可轉換公司債的利率由發行公司與主要秘書協商確定,但利率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 根據《證券法》(2014年版)第十六條第(五)款規定,「公司債的名目利率不得超過國務院所確定的名目利率」。 委員會還發現,出口保險計劃下授予的補貼具有獨特性,因為沒有出口就無法獲得補貼,因此依賴於基本條例第 4(4)(a) 條含義內的出口。 調查期間,兩家抽樣企業集團與中國信保已有出口信用保險協議。 此外,證監會試圖以個別公司債發行為基礎,以具體證據支持實質審計的進行。 工商登記 因此,委員會結合調查的具體事實發現,審查了陳述(425)至(428)中提出的一般法律環境。 《公司債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113號。 根據基本規定第4條第(2)款(a)項,該援助被視為個人援助,因為立法將該計劃的適用範圍限制於符合國家確定的某些產業政策目標且其產品或工藝未獲得經批准的企業。 被有資格獲得援助的人排除在產品和程序範圍之外。 委員會還發現,某些受訪的公司在2020 年3 月至2020 年6 月期間收到了電費退款/調整,作為旨在減輕Covid-19 大流行對公司負面影響的國家政策的一部分(120) 。 公司必須向省級主管機關提交申請,獲得批准才能參與直供電試點計劃,並符合一定的標準。 對於一些公司來說,由於直接合約採購的數量並非基於實際供需,因此不存在實際的基於市場的談判或招標過程。 事實上,電力生產商和電力消費者不能自由出售或直接取得其所有電力。 這受到地方政府機構分配給他們的數量配額的限制。 由於地理條件的限制,雲南地區擁有豐富的鍺資源。 中天科技集團也聲稱,委員會使用的參考值明顯不合適。 首先,應考慮中國各省份在獲得土地使用權時的發展水平,而不是調查期間的發展水平,並與台灣的發展水平進行比較。 其次,台灣近三年GDP是中國大陸的三倍多,2020年比江蘇省高出50%以上。 會計事務所 第三,應使用抽樣生產者所在省份的修正指數,而非台灣的修正指數。 最後,該方要求歐盟委員會提供實質統計數據,並解釋基準的計算細節或用於計算的完整數據集。 委員會認為,該計劃屬於《基本條例》第 3(1)(a)(ii) 條的範圍。